知名不具

在我这贫瘠的土壤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Blue Flames 9

柯总应该很快要回来了。估计3、4章那个样子

最近一直更新我觉得好累,写完也不想修改检查,将就着看吧,以后有心情了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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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趟短期旅行开始无限期延长。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重温他们之间破碎的旧梦,那一夜之后,它却忽然升级成两人缺失已久的蜜月旅行。在夜晚温暖的卧室里,下午凉爽的草地上,无数次的,互相朝对方索求这早应该到来的亲密温存。一开始,他们一天不只做一次,甚至在森林里野餐时,只要两双眼睛如同星星在天空中交会,晃动的树木后都会传来爱人轻而甜蜜的耳语。他们两人那毫不避讳的恩爱在庄园里如同一股清风,从这头流传到那头,每个房间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所有佣人都知道那些津津乐道的“光辉”事迹。大约三个月后,热情才稍微趋于平稳。但爱情恰如燃烧过一段时间的干柴那样,巅峰已过,可它依旧炽烈又火热。

 

  对于此种激情洋溢又温馨平淡的生活,Jack没有提出任何反对。事实上,这正是他一直以来都向往的时光,在上一段婚姻里就是。他是个omega,早就被迫放弃对于国家至高权利的争夺,而Curtis的死亡则令他下定决心,从此远离宫廷争斗,超然物外。一天夜晚,在进行完每日几乎都会履行的亲密仪式之后,Jack伏在Johnny气息不稳的胸膛前,拿手指抚摸alpha蜜色的胸口,向他提出心中酝酿已久的打算。“我不想回Shiloh,”他说。当他跟Curtis在一起时,这个想法就已经萌芽。在Jack的内心深处,他没有把自己看做一国之子,他甚至对那片承载着上百年血腥历史的高墙之内的人们恨得深刻。日子发展到现在,他同Johnny的关系愈演愈烈,快乐的生活蒸蒸日上,他认为是时候把想象付诸于实际了。深秋的晚风热情地卷动窗帷,撩动人心的香汗从白净的胸膛滑进看不见的深处。身下,他的丈夫歪着头,拿那双深情的眼睛凝视了他一眼,接着用汗湿的双手捧住他的脸庞,在他的额头上亲吻着。

 

  “那我们就永远待在布尼拉。”

 

  这个主意在某方面来说略有缺陷,譬如王宫里面总有各种各样无关痛痒的琐事像苍蝇一样干扰他们的清净。但它仍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迫于厚重而沉闷的身份阻碍,没有得到国王的首肯,王子与公爵不被允许未经认可的私自远游。然而布尼拉庄园在这样一个山明水秀、风光旖旎的好位置,既能够脱离王宫森严残酷的权威,不被它蔽日的阴影所笼罩,又只需要一天的车程就能畅达Shiloh。就这样,这座隐在乡村里的雕梁画栋成了他们甜蜜的爱巢。佣人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从Shiloh搬来他们的衣物。毕竟除了衣服,庄园里什么都不缺。白天,他们会去附近乡镇集市上闲逛,因为Jack忘不了记忆中那个臭烘烘的集市,从此爱上了这种贫民的乐趣。要是这一个玩腻了,下一次就叫车夫开得再远一点。晚上,他们坐在烛光下下棋,谈天说地,或者品尝各种各样的酒。今天是来自庄园酒窖的红葡萄酒,明天是在某个小酒馆里随手买回来的朗姆酒。喝醉了他们就在地毯和沙发上做龘爱,在一次次野性的碰撞中发泄自己的爱情。有时,Johnny会给Jack念甜蜜又肉麻的情诗。他从小不爱看书,但这方面倒颇有涉猎。他把从前年少轻狂时从禁书上瞥到的那些技巧用在Jack身上,叫omega每一次都闭不上嘴。他们在这儿过了缱绻温馨的两年,并在此拥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他出生于一个闷热而潮湿的夏日的傍晚,又一个小男孩。他跟Jack的第一个孩子有些像,但又不是很像。他们的嘴唇形状都长得更像Jack,棱角分明,但眼睛的神韵则来自各自的亲生父亲。与此时已经快三岁的小Curtis不同,这个孩子一生下来就健康又强壮,张开可爱的小嘴巴,冲着兴奋的父亲流着眼泪大吼。而Johnny把孩子举在头顶,如同朝众人分享自己多年以来孤注一掷后获得的胜利果实。

 

  至此,Jack却不得不在一个月后乘车回Shiloh。因为他们的儿子需要受洗,而家族的权威们则认为,穷乡僻壤里不起眼的小教堂配不上头生子所顶的光环。为此,Jack因那些多管闲事的人而烦闷不已。那时候,他已经有一年没回Shiloh了。上一次回去也是在暗中进行,无人知晓。那次他一个人瞒着Johnny,带上长子,在Curtis的忌日偷摸出行,探望了前夫的坟墓。

 

  他的丈夫看出了他心中的不豫。Johnny伏在桌前,立刻亲笔完成一封简单明了而又语气强硬的书信,并命令手下快马加鞭送至王都。在信中,他向家族长者们告知王子为了Storm一组血脉的延续,所付出的以健康为代价的牺牲,以及他们两人对形式主义与小题大做的轻视。最后,他向他们宣告,Jack的决定就是他的决定,而Jack的心是显而易见的。带着清晨雾气的回信在第二天一早送达了庄园,随同它一起到来的是另一封戳有蝴蝶标记火漆的书信。那是一张带着玫瑰香气的信纸,它来自王宫,其上娟秀的字迹无可挑剔。这封信令Jack眉头紧蹙。在信中,Jack的母亲,也就是王后提出,要王子与公爵带上他们光荣的头生子,回到Shiloh,至皇家大教堂参加受洗。她告诉Jack,大主教将会亲手执掌这一流程。而她甚至替他们的孩子选择好了教父,那就是来自邻国的外交使臣,一位三十来岁的伯爵。

 

  当Jack初看见这封信时,被母亲这样毫无预警的固执己见激怒,因而气愤不已。他恨死了这样身不由己的安排,即便他已经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搬离王宫好几年,却仍旧逃脱不了类似的勉强。他的alpha见状急忙安慰他,让Jack把一切都交给自己,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他只需要卧床休养。王子生了一会儿气,又叫Johnny扶他坐起来,并命令佣人赶快拿来纸和笔。某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他不能抓住它,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预兆。人们不会去杂物堆里翻找某一样弃置之物,如果吹掉上面沉积的灰尘,重新打开腐朽吱呀的木匣,那总有什么原因。他来不及把脑子里拼凑不成完整图像的想法告诉丈夫,抬起手一挥而就,完成一封长达三页的书信,以向母亲展示自己的决心。

 

  这封信所讲述的内容同Johnny之前的那封其实大同小异,意在说明他们两人对于如此盛大而又铺张的洗礼的拒绝以及惶恐。然而相较于Johnny那近乎命令似的口吻,Jack的语气则更为恳切和温和。他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同母亲攀谈,抛掉王子的头衔。在信中,他还提到了Curtis,但只是一笔带过,并未深究他人无意中施加给他们的痛苦。他讲到了政治争斗给他带来的不幸,以及这两年来Johnny毫不吝啬的给与他的旁人无可匹及的爱。“从我为了Curtis挑战王权的那一天起,我就彻底成为了平民。”在信中,他这样写道。他不动声色,面上毫无波澜,一气呵成。直等到信使把书信揣进麻布兜,离开马厩,他才虚脱似的流着虚汗,叫Johnny扶他回床上。


  第三天的清晨,五匹来自Shiloh的高头大马把裹满泥巴的蹄子停在庄园的宽阔草坪上。他们没有等来回信,来的是几名从王宫出来的说客。至此,Jack结束了他在布尼拉庄园幸福而平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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